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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資格來編制和認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雲山論道:白雲山下一場特殊的CSR頭腦風暴 誰有資格來編制和認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2010年6月26日下午,在風景秀麗的白雲山腳下,在人傑地靈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裡,在“雲山小站”咖啡廳內,一場特殊的CSR頭腦風暴正在上演。這場頭腦風暴由《光明日報》理論版副主任、主編孫明泉博士主持,本場頭腦風暴是其組織的《光明日報》名山論道系列的第二期,本期以“誰有資格來編制和認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为主题,以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副校長、教授陳德萍博士、廣東省政協委員林義鴻先生、廣東省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會會長、教授黎友煥博士為主角。

  中國企業有無必要向ISO26000看齊?

 

  孫明泉首先提出企業社會責任是近年來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話題。繼SA8000之後,有消息表明,國際標準組織制訂的首個社會責任標準,即ISO26000的草案已經完成,按計劃將於今年7月正式通過成為國際標準公布實施。處在社會主義初期階段的中國企業,有沒有必要適用這麼高級別的國際標準來指導?

  黎友煥教授認為,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企業社會責任是我們國家發展到現階段迴避不了的一個國際性問題,不管從國際企業社會責任運動情況來看,還是從我們自身經濟發展、要求來看,都必須重視和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因為ISO26000是國際標準或者ISO組織制定的,對所有成員國有約束力,所以必須以這個標準來考量我們目前的產業發展情況和企業社會責任;另外一方面,其他的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就不一定要去順從,是因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仍處於相對較低的階段,仍不適宜在這些所謂標準方面作國際化跟進。

  陳教授跟黎會長的觀點不太一樣,他認為雖然ISO26000這個標準也許在具體對接當中會有一些問題,但是我們也要嚴格按照這個標準來要求我們的企業。他表示,改革開放已經30多年,我們的國家也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經濟總量達到一定規模,既然國際上制定了這個標準,我們就要嚴格執行,當然在某些個別條款上面可以做一些修改,但是在總體上還是要嚴格執行這個標準。

  林先生認為編制一個標準很有必要,出口外向型、代工的企業,肯定要執行這個標準,但是標準在中國操作、執行方面也存在有國情的差異,ISO26000標準在中國實行,還是有一個過程的。不同的規模,不同的行業,不同的所有制中國的企業在執行標準的過程中,關鍵的地方在於保持尺度大小緊鬆合適。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商務英語學院副院長、教授朱文忠博士表示,現在企業社會責任的標準是比較多的。他認為,統一的標準不一定適合於所有的國家、所有的企業,要從管理上、從內外相結合的監督制度來規範、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制度。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編制採取何種標準

 

  孫明泉提出,我國當前還沒有一部具有系統性、實用性、權威性、影響力的標準,來引導與規範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在當前這種情況下,在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編制過程當中採取過什麼標準?在沒有新標準之前,我們在國內,把國外相對成熟的報告框架簡單模仿和套用,合適不合適?

  黎教授表示,根據他的研究表明,國內企業發布的企業社會責任年度報告大部分是套用國外的標準,質量大部分都不高。他說,不同地區不同規模不同性質,企業發展不同时期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不應該套用國外的模塊,直接來給中國的企業社會責任做年度報告。他指出,從國內已經公開發布的年度報告來看,其中作假、作虛現象較嚴重,做廣告的性質比較明顯。

  林先生則明確反對套用國外的標準來編制中國的標準,因為中國的文化跟外國文化西方文化存在很多的不同。

  陳教授認為,在編制年度報告的時候應該統一標準,不能隨便套用。

  廣東金融學院副教授張長龍博士的觀點一是目前來說模仿套用應該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太絕對化,應到根據實際情況修改;二是看這個標準是強制性的還是制約性的,如果是一些強制性的標準應該慎重對待;三是國際標準最終在中國適用還是要轉換成法律;四是要主動參與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的制定,要主動應對標準,最終接受它。

  如何看待當前國內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井噴?

  孫明泉提出,近年來,在國外已是司空見慣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突然令中國企業如獲至寶,行業協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諮詢公司等機構,紛紛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作為重點課題,帶動大家發動企業,按照各自的標準進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撰寫和評比,報告發布持續井噴。這一現象是否正常?怎麼看這一現象?

  陳教授指出,這幾年來,隨著國外的壓力和中國加入WTO的條款約束,迫使企業要講社會責任。其表現形式之一就是發布社會責任年度報告。但因為國家不夠重視這個問題,沒有出台一個標準,所以出現比較混亂的現象。

  林先生認為這種現象反映了三方面的問題:第一方面反映了社會普遍關心這個問題;第二方面是缺乏政府參與,到底是哪些部門來負責組織這個工作,到現在都不明確;第三個發布的、認證的企業都在搶制高點,看誰能成為這方面代表組織,導致出現井噴的情況。

  黎教授的看法是這既有它的合理性,也有不合理性。他認為出現井噴必然性是因三個原因:第一,過去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程度不夠,現在重視了,量必然增大;第二,2009年發布最多是央企和上市公司,是因為國資委、深交所出台了相關意見,有點強制性;第三,發布年度報告已經是一種營銷的手段,成為國際潮流。井噴不合理,是因為從現在年度報告來分析,絕大部分都是假大空,達不到發布年度報告本質要求。

  孫明泉指出,到目前,國內一些中介服務公司,報社、雜誌社也在組織成立類似於“中国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的組織,也在到處推廣,而且他們還在做著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評比”。他提出,這種活動是否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發展,怎麼看待這種活動?

  黎教授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本質是好的,但是被有些人利用來做生意,這是造成我們目前中國的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和實踐混亂局面的重要原因,這種混亂局面不澄清的話,會嚴重影響下一步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和實踐建設的。在我們目前國內的政府不方便直接介入、民間機構NGO又發展不起來的情況下,應交由行業協會來發布年度報告,由第三方獨立機構來評選。他提出,目前國內出現了年度報告由企業自己寫,第三方機構評價的新模式。

  林先生認為,現在中央開始清理不規範的組織及評選活動,這是值得高興的事。現在形成這種混亂的局面,會影響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需要政府部門出來規範這個工作,另外,年度報告要第三方來做會比較好。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倫理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候勝田博士評論到,她對於這個問題持一種比較寬容的態度。她認為要考慮發生這種事情的根源,企業社會責任的推進主體是誰。

  朱教授表示不管是標準還是報告,這兩個都涉及到怎麼樣能夠保證標準執行,報告是真實的,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商務系康蕾主任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既有外部的制約力角度,也有內部的機制。企業社會責任強調的是企業的高層領導者要先動起來,側重點有所不同。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曾成提到,從外部的壓力及企業內部來看,企業如何將企業社會責任或者對他的理解真正的通過什麼樣的方式、機制轉化為自己的成長動力,才是關鍵。

  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雷德發高級工程師覺得,先讓這些機構魚目混珠自生自滅地發展,進而能發展出我們中國自己的權威性機構。

  陳教授覺得社會責任的標準往往是一種責任的底線標準,而且也是一個動態的。他同意企業自己做自己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他的觀點是在兩個前提得到滿足條件下是可以放開頒獎的,一個前提就是我們這個標準是一定嚴格按照國際標準,第二個前提就是媒體一定要客觀公正,但是不主張帶全國、帶行業字號來發布。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安凡所博士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既尊重財產權,也尊重最基本的人權。企業社會責任最後也是通過市場重複博弈,市場的競爭最終可能是認證的標準。

  候博士指出,做認證工作最理想就是民間機構,政府是絕對不可以做認證的,一是因為有研究發現政府的最不講倫理,二是因為在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把社會責任認證由政府來做。他。目前比較可行的應該是由半官方的組織,如研究會、大學或者科研機構去做認證。他介紹到,目前,他們正在研究制定CSR評價體系,希望能由其它機構來應用這個評價體系。

  企業界會有什麼期待?

  孫明泉提出,為了更好地推進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認證和編制工作,企業界對行業協會和理論界分別有什麼期待?

  林先生認為,企業來執行企業社會責任,執行有關標準是責無旁貸的,期待半官方、高校在編制標準的時候,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地聽取企業的意見。